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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阅览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0-04-04 00:00:00   字体:[大]  [中]  [小]

  一、借阅办法

  1、本馆图书只供国防生借阅,所有书籍未经许可不得转借给非国防生。

  2、选好需借阅的书籍,认真检查所借书籍有无缺页和污损后,经管理员检查并做好详细登记,明确归还日期,方可将书籍借走。

  3、读者所借书籍必须按期归还,读者将所借书籍还到管理员处,经检查确认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需要续借书籍的读者,必须将续借书籍归还到管理员处,待办理续借手续后方可续借,续借时间不得超过15天;逾期故意不还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在国防生大会上做检查,并且一年内不允许到军事阅览室借阅书籍。

  4、读者要爱护好所借书籍,防止损坏、丢失,一旦损坏、丢失,必须及时到管理员处登记,并按原书价赔偿。

  5、阅览室对所有外借书籍有权随时收回。

  6、凡未按借阅程序将图书带出借阅台,按偷书论处,将严肃处理。

  二、借阅数量及期限

  每名国防生一次限借3本,借阅期限为30天。

  三、阅览室开放时间

  周五、周六19: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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