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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销假制度
发布日期:2010-04-04 00:00:00   字体:[大]  [中]  [小]

  请假、销假制度

  请假、销假制度。国防生外出时,应按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应及时向批准人销假。请假一日以内,由模拟连值班干部批准,并报知所在班级辅导员。请假二日以上,请假人员写出书面请假条,由模拟连报国防生学院及选培办领导批准,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国防生模拟连应配备请、销假登记本,做好请、销假的有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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