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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冈山大学国防生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1-09-04 00:00:00   字体:[大]  [中]  [小]

  第一条 为了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建立国防生正规的学习、训练和生活秩序,培养优良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根据国防生培养教育有关规定,结合井冈山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国防生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防生要严格遵守国家、学校的各项法规制度,严格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 国防生实行分散学习、集中居住。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南京军区驻井冈山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助;在校军政训练期间的管理,由学校和选培办共同负责;上级指定的承训单位负责国防生在本单位训练期间的管理,学校和选培办协助。

  第四条 建立模拟营连制度,模拟营连隶属国防生学院和选培办领导和管理。根据现有规模,不设置模拟营,只设置模拟连。模拟连设连长、政治指导员、副连长、副指导员各1名;每排设排长1名;每班设正、副班长各1名。模拟连骨干由国防生学院任命国防生担任,一般任期半年。

  第五条 党团组织。国防生学院设立国防生党支部,国防生党员组织生活和国防生发展党员由国防生党支部实施;设立国防生团委、团支部,国防生团的活动和推优由国防生团组织实施;寒暑假集训、毕业国防生岗前训练和集体活动时,按年级和专业分别成立临时党、团支部。

  第六条 仪表、礼节、着装、举止

  (一)男国防生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一点五厘米;女国防生发辫不得过肩,不准烫发。染发只准染与本人原发色一致的颜色。

  (二)国防生不得纹身。着军装时,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围围巾,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和饰物,不得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

  (三)参加军政训练时,当国防生听到部队领导、教员、上级呼唤自己时,应当立即答“到”;回答问话时,应当自行立正;领受首长口述命令、指示后,应当回答“是”。在室内,领导、老师、上级来到时,应当自行起立。

  (四)国防生按国防生学院通知统一着装。着军装时,必须保持仪表严整,不得佩戴规定以外的任何饰物。

  1、严格按照授予军衔的命令佩带军衔标志。

  2、严格按照规定佩带帽徽、肩章、军种符号、领花等。

  3、军服应当保持整洁,配套穿着,不得混穿。不得在军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扣好领钩、衣扣。军服内着毛衣、绒衣、棉衣等内衣时,下摆不得外露。

  (五)军装和军种符号只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变卖,不得擅自涂画、拆改或者借给他人。

  (六)国防生平时不得着军装;着便装时必须整洁大方。

  (七)国防生着军服时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八)国防生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不健康言论,从事非法活动;不得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参加宗教、迷信活动。 不得购买、传看渲染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严禁参加非法社会团体;不得传抄、张贴、私藏非法印刷品,严禁涉足不健康场所。严禁访问不健康网站。

  第七条 一日生活制度

  (一)早操 每周星期二、星期五、星期日早晨必须出早操,所有国防生参加,每次时间通常为五十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体能训练。其它早晨为跑操,时间为十分钟。

  (二)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和洗漱,时间不超过三十分钟。干部骨干检查督促国防生内务环境卫生的整治。

  (三)上课 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安排,进行科学文化学习。

  (四)训练 按照国防生学院和选培办制定的训练计划,根据训练内容做好准备。训练中,认真听讲,刻苦训练,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精神,努力提高军事素质。

  (五)午睡(午休) 听到午睡信号后,保持肃静,不得进行其他活动,连值班员检查人员午睡情况。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私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六)点名 模拟连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一名连首长实施。每次点名不得超过十五分钟。点名通常以连为单位于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列队进行。点名的内容通常包括清点人员、生活讲评、宣布次日工作或者传达命令、指示等。

  (七)就寝 就寝人员应当放置好衣物装具,听到熄灯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不得做其它事情。

  第八条 内务卫生

  (一)按时起床,起床后进行洗漱、整理内务和打扫卫生。

  (二)建立宿舍值日员制度。值日员由本室的国防生轮流担任,主要负责打扫室内卫生,督促其他国防生整理内务,保持室内清洁。

  (三)室内所有物品应按要求定位放置,做到整齐、清洁。

  (四)床上用品按要求统一摆放。

  (五)严禁在宿舍内张贴、悬挂不健康的图画等物品。

  第九条 国防生一律不得在外住宿(家住市区的国防生节假日、周末一个晚上可回家住宿,但必须请假),未经学院批准一律不准在宿舍留宿非本室人员。

  第十条 营连每周、国防生学院每月对国防生内务卫生、军容风纪进行检查、评比,并颁发文明寝室奖牌。国防生学院和选培办每月组织查铺,检查国防生就寝情况。所有国防生特别是各级模拟连骨干要及时了解掌握并报告国防生夜不归宿等情况。

  第十一条 行政例会

  (一)班务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在周日晚饭后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小时。由班长主持,全班人员参加。

  (二)连务会、排务会。每月召开两次,具体时间由各连排自行决定。连务会由连长或政治指导员主持,班长以上人员参加。排务会由排长主持,班长、副班长参加。

  (三)国防生骨干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周日下午5∶00。由国防生学院值班老师和值班干事主持,连以上骨干参加。

  (五)国防生大会。学期开学时、放假前或一个工作阶段分别召开一次。由国防生学院和选培办组织,全体国防生参加。

  第十二条 考勤与请销假

  (一)国防生的早操、体育锻炼及其它集体活动都实行考勤。

  (二)考勤以班为单位进行,由各班长负责,连长在每次集体活动后应检查班长的考勤记录,汇总后每月向国防生学院报告。

  (三)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学校请假,征得学校同意后报国防生学院备案。请病假须出具医院证明。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四)国防生军政训练期间,因事、因病请假必须以书面形式逐级向选培办报告,返校后须向选培办汇报情况。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第十三条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对国防生的管理教育,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对国防生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国防生出现违纪现象和苗头时要及时报告国防生学院和选培办。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国防生学院、选培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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